合规与安全
1080P 高清无线云端 IP 摄像机的 FCC、射频暴露、CE、产品信息及符合性声明。
FCC 警告
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的规定。其运行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:(1)本设备不得产生有害干扰;(2)本设备必须接受所接收到的任何干扰,包括可能导致非预期运行的干扰。
任何未经合规责任方明确批准的变更或改装,均可能导致用户失去操作本设备的授权。
注意: 本设备经测试,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关于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要求。这些限制旨在为居住环境中的安装提供合理的防护,以防止有害干扰。本设备会产生、使用并可能辐射射频能量,若未按照说明进行安装和使用,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造成有害干扰。但是,并不能保证在特定安装环境中不会发生干扰。
如果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(可通过关闭并重新开启设备来确认),建议用户尝试采用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来消除干扰:
- 重新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。
- 增大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。
-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器所在电路不同的插座上。
- 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/电视技术人员以寻求帮助。
射频暴露
为保持符合 FCC 的射频暴露准则,安装和操作本设备时,辐射体与人体之间应保持至少 20 cm 的距离。请仅使用随附的天线。
产品信息
- 制造商名称: Shenzhen Smart-eye Digital Electronics Co., Ltd
- 样品描述: IP 摄像机
- 型号: Q6 (637JBU)
- 工作温度: −10 °C 至 40 °C
本产品适用于固定安装位置。为符合射频暴露要求,用户身体与设备(包括天线)之间必须保持至少 20 cm 的间隔距离。请仅使用随附的天线或经认可的天线。
本设备符合 2014/53/EU 指令的基本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。所有必要的无线电测试套件均已执行完毕。
- 若使用错误类型的电池进行更换,存在爆炸风险。 请按照说明处置废旧电池。
- 在距离人体 20 cm 处使用时,本设备符合射频规格要求。
CE — 射频规格
- 工作频率范围:2412–2472 MHz
- 最大传导功率:13.73 dBm E.I.R.P
- 支持 802.11 B/G/N (HT20/40)
- 调制方式:DSSS、OFDM
- 天线类型:PIFA 天线,1.73 dBi
符合性声明
特此声明,以下产品:
- 产品名称: IP 摄像机
- 型号名称: 637JBU (Q6)
- 系列型号: 706JBU、634JBU、638JBU (Q7)、639JBU (Q8)、640JBU、754JA、758JCQ (W5S)、759JCQ (W7)、791JA (W6)
- 硬件: 25-0636JBU103
- 软件: V1.0
符合理事会指令 2014/53/EU、2014/35/EU 及 2014/30/EU 范围内适用于本产品的所有技术法规。所应用的标准如下:
- EN 300 328 V2.1.1 (2016-11)
- EN 301 489-1 V2.2.2 (2019-09) (Draft)
- EN 301 489-17 V3.2.0 (2017-03) (Draft)
- EN 55032:2015+AC:2016
- EN 55035:2017
- EN 61000-3-2:2014
- EN 61000-3-3:2013
- EN 60950-1:2006+A11:2009+A1:2010+A12:2011+A2:2013
- EN 62311:2008
所有必要的无线电测试套件均已执行完毕。
公告机构: MiCOM Labs Inc — 575 Boulder Court, Pleasanton, California 94566, USA. 识别号码:2280。
制造商: Shenzhen Smart-eye Digital Electronics Co., Ltd — #6 Northern Zone, Shangxue S&T City, Bantian, Longgang District, Shenzhen, China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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